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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卫生服务所职责
1、贯彻、执行市、区受卫会工作精神和工作要求,完成市、区、街道爱卫会交办的任务。
2、制定除四害、机动保洁队、卫生站工作计划。
3、对地区单位和居委负责指导除四害工作,控制地区四害密度,除四害工作达标。
4、负责单位爱国卫生的协调、指导、检查工作,督促地区单位落实其承担的受国卫生任务,开展爱国卫生监督、检查、评比和评价工作。
5、负责对除害站和卫生站工作布置和管理。
6、负责对街道机动保洁队的工作布置和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对居委保洁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对日常保洁工作的督促、检查、考证工作。
8、负责协调和处理地区内和居民区环境卫生的难点、热点和突发问题。
市政卫生服务所收费许可项目
除“四害”有偿服务:
1、灭鼠 每平方米*0.35元
2、灭蚊蝇 每平方米*0.45元
3、灭蟑蝇 每平方米*0.45元
4、灭跳蚤 每平方米* 0.60元
办事依据:经济涉(89)第35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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