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量房地产转让登记须知

一、受理对象
  单位或个人

二、提交材料
1、转让双方当事人和关系人的身份证明、营业执照等文件
2、房地所有权属证明(原件)
3、房地产转让合同和与转让人情况相关的文件
4、房地产评估报告
5、土地使用面积分摊资料
6、委托书
7、过户申请书
8、其他相关资料

三、办理时限
  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

四、办事依据
  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》、《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》

五、费税标准
1、契税,按成交价1.5-3%收取
2、过户手续费,按成交价0.5%收取
3、合同印花税,按成交价0.05%收取
4、权证印花税,5.00元/本 六、受理部门
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

地址:乳山路235弄32号
投诉电话:58788388-530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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