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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量房地产转让登记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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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受理对象 单位或个人 二、提交材料 1、转让双方当事人和关系人的身份证明、营业执照等文件 2、房地所有权属证明(原件) 3、房地产转让合同和与转让人情况相关的文件 4、房地产评估报告 5、土地使用面积分摊资料 6、委托书 7、过户申请书 8、其他相关资料 三、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 四、办事依据 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》、《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》 五、费税标准 1、契税,按成交价1.5-3%收取 2、过户手续费,按成交价0.5%收取 3、合同印花税,按成交价0.05%收取 4、权证印花税,5.00元/本 六、受理部门 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:乳山路235弄32号 投诉电话:58788388-53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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