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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 疾 人 保 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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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沪东新村街道精防残联工作 一、 主要工作职责: 1、 做好残疾人的办证工作。 2、 做好残疾人的帮困工作。 3、 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和健全社区精防网络。 4、 配合区残联对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及安置。 5、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《关于本市残疾人在外省市的配偶迁户落户试行办法的通知》做好接待咨询,协助受理有关资料。 6、 根据《上海市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)办法》第39条规定协助办理盲人乘车坐船、地铁免费证。 7、 办理残疾人迁移手续。 二、 办理残疾证工作 1、办证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、《上海市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)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》。 2、受理对象:本地区有长住户口的无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;地区管辖内的单位职工。 3、申办程序和必备材料:本人申请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(有业人员单位证明)、近期二寸免冠照三张、到街道残联领取指定医院鉴定评定表、去医院鉴定。 4、评残类别有以下六种: 精残、智残、肢残、听力、言语、视力 5、指定医院评定: 残疾类别 评残医院 受理部门 地址 时间 肢体 东方医院 门诊办公室 浦东南路551号 周二 13:00—17:00 周五 8:00—12:00 视力 浦南医院 门诊办公室 南码头路225号 每月第一周周四 8:00-11:00 听力语言 公利医院 医教科 苗圃路41号 周三 8:00-11:00 下午 13:00-16:00 智力精神 新区精神卫生中心 防治科 源深路622号 每月第一周周一 上午8:00-10:00 下午13:00-15:00 6、领证: a、新区残联审批后通知街道残联。 b、街道残联造册,通知单位或本人来领证。无业人员领证后到居委登记。 c、办证时间为一季度一次。 7、残疾人补证手续:必须提交补证申请书,说明遗失原因;出具单位或居委证明;填写 |